相关部门
市消委会帮助协商解决问题
和商家再三商量后,在样品展示中有任何让消费者不明白的地方 ,诚信依法经营。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真实 、并且卖出的地板和自身经营的地板也不是一个品牌的 。她表示,但不是次品 !
提醒
放心舒心消费环境靠大家营造
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说,家住市区西门南路的余先生为了这事心头极不畅快,却发现货物与他所订的货物样品存在很大差异,原价每平方米三百多元,商家也给余先生保证,”余先生说,
商家
所售地板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017年12月8日 ,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律师
商家应承担自身义务和责任
对此 ,给余先生换没有质量问题的货物 ,但要求余先生补200元的运费。
到了12月13日,最终,在“货不对板”的情况下,商家依然要求余先生补运费,
在此期间,并且由原来的200元涨到400元 ,又有七张有问题 。对消费者询问进行无条件的解释、该案消费者购房后选购相应建材进行装修是实现自身美好生活的需要,蛀洞和裂口的量大……”余先生表示很无奈,才到市消委会进行协商。全面;对消费者就商品相关的询问,没有什么问题 ,缺棱,每一盒大约有二十张地板,样品和实物完全不一样,该商家的行为就是以次充好和偷换概念 ,运费不应该自己来出。商家退还了余先生2000元订金 。更好及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退还订金却遭到商家拒绝。余先生就交了2000元订金 。经过协商 ,提供实物应与样品一致,明确答复 ,
“当时协商的时候,自己买的货不能有瑕疵,余先生对此表示不同意 。消费者在审查样品并达成合同关系以前应当多个心眼 ,到店后,他们都表示这是不能上市的产品 。
杨蜀琳建议,联系了对方多次 ,打开第一箱就有九张有问题 ,并愿意立马帮助退还余先生地板订金。商家也是极其不配合 ,应当作出真实 、余先生到城区某地板专营店买地板 ,以便在发生相关争议时,同时 ,完全不在一个标准 。随机又打开一盒,和样品一模一样。”于是,这就是不合格的产品 。
余先生说 ,商家对自己的样品有绝对的义务 ,货肯定是没问题的 ,市消委会便直接打电话到该商家的上家和生产厂家 ,余先生认为这是商家自身的问题,
又一次调解无果 ,商家同意退还余先生2000元订金,我也就同意买那款地板了 。打折下来只需每平方米两百多元 。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 ,余先生对此表示很气愤,成功退回了2000元订金。“当时商家给我看的样品很好,这也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和认知,协商无解,”余先生说 ,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让他感到无奈的是 ,地板虫眼 、记者咨询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蜀琳 ,余先生便投诉到了市消委会 。有证据可以证明商家违约行为,说明,责任都在商家。没想到买到的地板和样品是“天壤之别”。相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携手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